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阅读:0 来源:zkb 打印 关闭

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考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1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请各办学单位务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办证要求通知到即将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按时、准确地拿到毕业证书。由于漏报、错报和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材料的后果自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

2023年5月19日9:3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组织补报)

二、报考流程

1.考生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

(网址:http://zk.sceea.cn),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

特别提示:毕业论文报考应选择课程代码后再保存提交,否则报考不成功。

2.等待办学单位审核通过。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报考状态只有显示已确认,才视为报考成功。

3.报考成功后,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课考核或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

4.社会型考生(工程管理专业大自考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毕业论文申请后,并在校计财处现场缴纳费用或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费用,方可完成报名,否则不能安排答辩。具体事宜咨询0812-3372897。

三、报考资格

1.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所报考的实践性环节对应的理论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四、缴费方式

学生确认申请毕业论文,将缴费发票复印件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制作论文报名统计明细,将电子与纸质材料(缴费明细及复印件)一并上交自考办王老师处。各教学点统一上交,不接受学生个人上报。

材料务必在5月30日前交自考办王老师处。

五、考核方式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川考委〔2006〕3号)、《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攀枝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攀继教院[2021] 6号)《攀枝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攀继教院[2022] 10 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所有助学点(本部、校外)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应认真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毕业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



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