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 [2024]1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所有业务均在信息系统内完成。(网址:http://zk.sceea.cn)
请各助学单位务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申请要求通知到每个毕业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按时、准确地拿到毕业证书。由于漏报、错报和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材料的不再处理。
二、日程安排
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4年11月20日至26日。(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
毕业线上申请: 2024年12月2日-6日
各助学点材料初审: 2024年12月2日-6日
自考办材料终审: 2024年12月10日前
三、工作流程
考生申请——各助学点初审——自考办终审——省考院——反馈结果至自考办
四、前置学历审核
教育部学生信息网自动检索并匹配考生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录入的前置学历信息,实时反馈审核结果。
1.考生应密切关注初审结果,因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11月26日17:00前按要求重新提交初审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2.前置学历初审线上申请程序及步骤(详见附件1)
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录入本人的前置学历信息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将根据考生所录信息生成二维码;考生再通过本人实名认证的学信网手机端APP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到本人的前置学历信息;考生选择并点击已显示的前置学历信息后,即完成前置学历初审,初审结果将同步反馈到我省信息系统中,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后续可正常提交毕业申请;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或学信网未显示前置学历信息的,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查后进行操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
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务必自行进行前置学历初审申请,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助学点代为操作。若因考生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操作造成前置学历信息错误或一旦发现前置学历弄虚作假,导致考生前置学历初审不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毕业申请审核
(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我省前置学历初审。(毕业申请流程图见附件3)
(二)社会型专业的考生,若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且该准考证号下有剩余课程未用于毕业,同时未达到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课程免试业务办理时间内,申请将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若该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已达到专业毕业条件,考生应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称为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专业毕业。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四)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上级相关部门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五)毕业证一旦办理,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向攀枝花学院自考办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六)办理毕业申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的申请。
(七)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八)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九)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附件4)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十)需交材料
凡是需要签名的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务必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是考生本人签字的不予办理毕业证书。由各助学点统一汇总后上交纸质材料至自考办,电子版材料备查。(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
1.毕业申请表(以最新格式为准,见附件5,考生自行打印,格式不得调整)一式一份,要求彩色打印,将第二代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0日后)正、反面彩色电子版插入到申请表指定位置,除签名外其他信息都打印,姓名处亲笔签名。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清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各助学点填写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考生到班主任处填写 “毕业生信息表”(附件6) 和 “毕业生登记表” 各一份。
3.注意事项
(1)请务必通知到每位考生。不在系统上申请的考生,无资格办理毕业申请。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3)毕业生学籍档案用于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保存。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特别提醒:
考生的毕业申请通过本省审核后,将报送至教育部进行最终审核,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驳回的,毕业信息暂无法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考生需等待攀枝花学院自考办的通知,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和提交,或耐心等待我省对未通过前置学历数据的复核和第二次报送。
六、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相关政策请参考《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学院[2023]14号)文件执行,具体申请工作安排关注攀枝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咨询电话:0812-3373982,0812-3372897。
提示:符合授位条件且准备申请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参照《攀枝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攀继教院[2024]6号文)通知,再次完善符合授位的论文。
附件:
1.前置学历初审线上申请流程及步骤
2.前置学历初审线上申请常见问题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考生端)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6.毕业生信息表
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