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23.3次省考(2023年1月)课程安排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2 阅读:0 来源:zkb 打印 关闭

各办学单位:

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报考工作于12月5日至12月7日进行,为确保后续课程正常开展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自学考试省考课程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责任重大,各办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在实施教学、安排报考、组织考试、评卷统分、登录成绩等各个关键环节不得有任何疏漏,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管理办法》(攀学院自考办[2014]10号)要求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考试报名组织

1、网报时间为: 2022年12月5日9:00-7日17:00。网报网址

2、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网报的宣传工作,给学生讲解报名流程,由学生按考试计划在网上自行选择报考课程并缴费,成功缴费才能确认为报考成功,否则无法录入省考成绩。

3、确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务必报考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各办学单位要特别注意通知以前未通过省考课程的老考生按照考试计划报考并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考试时间:2023年1月7、8日

考试地点:本部考生所有笔试课程在C区;机考课程在分析测试中心考试,助学点考场安排见随后通知。

考试要求:提前进行考务安排,做好考生签到表,规范实施考试过程组织管理,各院系必须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并进行考前培训,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违纪舞弊行为,违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严格试卷与答卷的管理,各考点要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将试卷和答卷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内,实行昼夜值守制度,确保试卷流转、保管安全保密。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各教学点按照方案要求成立成立各考点的23.3次省考课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2、教学点须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出入登记感染排查和考试场所消毒等工作。各教学点明确疫情防控具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并于1月5日前上报自考办备案。

3教学点须确保考生充分知晓考试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信息,掌握考试有关防疫要求,对考试工作人员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卫生安全培训。各教学点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自考办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控及考生健康监控的登记工作。

2022年12月23日前做好工作人员及考生考前14天健康登记,上报自考办备案。无法提供健康码的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登记并了解行程数据,关注健康。各教学点于5日前将登记表上报自考办。

注:无以上登记信息的不能参加工作或考试。


攀枝花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