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及上网注册工作将在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2月上旬进行,凡在2018年11月16日省考办下发“毕业预提名单”(随后发到群共享)里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毕业证书。请各办学单位务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办证要求通知到每个毕业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按时、准确地拿到毕业证书。由于漏报、错报和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材料的后果自负。
一、毕业生考籍信息的确认与审查
1、毕业证一旦办理,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请考生务必在预提名单里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并签字确认。发现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有错误的务必向攀枝花学院自考办提出更改申请,如果有更改信息则延后半年办理毕业证书。
2、省考试院要审查每个毕业生的专科证书,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并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
二、需交材料
凡是需要签名的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务必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是考生本人签字的不予办理毕业证书。办理自考专科毕业证交1、2、3的材料;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的交全部材料。
1、毕业申请表(以最新格式为准,见附件一,考生自行打印,格式不得调整)一式两份,要求彩色打印,将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正面电子版插入到申请表指定位置,除签名外其他信息都打印,日期填:2018年11月23日。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清晰。审核意见栏不填。
2、考生到班主任处填写 “毕业生信息表”(附件二) 和 “毕业生登记表” (日期填:2018年11月23日)各一份 (毕业生登记表请各办学单位提前到校自考办领取) 。 “毕业生信息表”由班主任做成电子表格后发给校自考办王玲老师。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两份(国家学历网站http://www.chsi.com.cn/xlcx/选择“零散查询”),网上查询不到的要提交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的专科毕业生提供)。学生本人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签上“学历属实。 学生姓名: 日期:2018年11月23日”。
4、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复印件右下方写:“本人承诺此毕业证属实,如有不实承担一切后果,负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人:×××,日期:2018年11月23日”。班主任核验证件后,写“情况属实”,签名、日期。
5、毕业证办理费30元/生,考生交班主任,由班主任交校自考办王玲老师。
三、办理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16日下发毕业生预提名单给班主任。
2、所有上交材料在2018年12月1日前交攀枝花学院自考办王玲老师,逾期不再办理。
3、校外办学点请提前寄送相关材料,在以上时间前寄到。
四、学位申请
1、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毕业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65 分。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的成绩不列入计算。
3、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合格证上时间范围为取得自考考籍(以学籍表上取得学籍时间为准)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如果申请学生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自考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可用此成绩替代学位外语考试。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份报名,4月份考试,具体见攀枝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报名通知。
6、请与学生科联系办理学位英语报考和办理学位的相关手续,电话:0812-3372896。
五、办理毕业证期间一律不办理免考和更改考籍事宜。
附件一: 毕业申请表
附件二: 毕业生信息表
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 ||||
已核本人毕业信息正确无误。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县(市、区)招考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市(州)招考办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组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注:请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表附后
攀枝花学院自考毕业生信息表 |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自考专业 | 专业编码 | 毕业时间 | 电话号码 | QQ号码 | 家庭地址 | 工作单位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受理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近期进行,为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1月23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公布的时间为准)。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持申请毕业的相关材料到本人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逾期,本次将不予受理。
二、规定要求
(一)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属同一准考证号,合格课程的专业编码、拟报的专业编码及申请毕业的专业编码一致,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三)凡考籍基本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本次毕业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出毕业申请。
(四)办理毕业申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及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五)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单之内,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考生,须首先确认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再提出毕业申请。
(七)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证书申请表》(详见附件2)。
(八)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4)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三、提交材料
(一)考生本人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出示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流程
(一)考生在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公布的受理毕业申请时间内,持相关毕业申请材料,到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进行材料验审。
(二)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初审通过后,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仔细核对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与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打印的考籍表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考生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领取毕业证书前将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返回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
五、审定费用
审定费用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六、注意事项
(一)通过毕业审核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的毕业生,2019年2月上旬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和当面密封的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毕业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则领取《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
(二)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一次性发放,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附件3、附件4。